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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1998-06-0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本报今天发表的广东省中山市创建精神文明的事迹,很能给人以启发。务实,是中山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最鲜明的特色。正如中山市的同志所说:“如果同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无关,虽是大事也不值得去做,相反,如果能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好处,虽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要尽力而为。”这种可为与不可为的抉择,准确地反映出中山市领导者在为人民服务中坚持的务实精神。

一个民族要发展要进步,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了,才能成为一个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既要有繁荣的经济,也要有繁荣的文化,两个文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内在的高度统一,既要有高于以往一切社会形态的物质文明,也要有高于以往一切社会形态的精神文明。从这样一种高度来认识两个文明的关系,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前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文明不仅是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地区经济和文化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中山市的实践来看,两个文明的建设就共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1985年以来,中山市的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中山的领导者抓住时机,为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以提高人的素质和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新内容。这样来做精神文明创建这篇文章,立意高,切题准。决策者们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物质文化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着眼点,自觉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从而使创建活动不断有了新主题、新内容。例如,当群众住房有困难的时候,改善居住条件成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十年间,中山城区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20平米;市民反映城市环境恶化,政府就拿出巨款治河涌,禁污染,修公园,搞绿化;街上的垃圾影响卫生,政府就花力气改革垃圾堆放办法,盖起美丽、卫生的垃圾屋……凡此种种,只要是能够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实事、好事,市委市府都乐于去做,认真去做,尽可能做得最好。

人民群众是精神文明活动的实践主体,他们通过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文明成果。在自己参与之后,城市变得美丽了,环境变得优美了,城市的文明水平提高了。在感受文明和享受文明中,群众就会从内心深处焕发出创建文明的热忱。中山人中有这样的说法:“说起‘慈善万人行’脚底板痒!”可见中山创建活动的魅力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中山市的文明创建活动犹如一个巨大的磁场,使每个参与其中的人受到教育、熏陶,即使是外来工,也在它的影响下,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中山的实践给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供了启示,这就是,不慕虚名,不务虚功,在服务群众之中去创建文明,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之中,推进两个文明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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